为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法治月月谈”系列活动于3月20日在3号楼智慧教室正式启动。本次讲座以“拒绝欺凌,拥抱青春”为主题,由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黄浦工作站青少年社工施蓓杰主讲,各班学生代表及部分班主任共同参与。

识霸凌之本质,明法律之边界
讲座伊始,施老师向同学们提问:“欺凌和玩笑之间的界限在哪里?”借此引出欺凌的核心概念——学生欺凌是指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蓄意性、重复性、力量不对等——这三个特征,是欺凌区别于普通冲突的本质标志。
为了让同学们更直观地认识欺凌的多重形态,施老师播放了一段真实视频:数名学生拦截并欺打一名男生,施害者事后称“只是在玩”。施老师借此普及法律知识,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故意伤害行为的惩处规定,强调“法律不会这样认定”。

随后,她介绍了旁观者的四种角色——助威者、跟风者、局外人、保护者,并指出旁观者的态度决定着欺凌事件的走向。在“悄悄话大冒险”互动中,同学们亲身体验了信息传递的失真过程,对网络谣言的生成有了直观认识。
学自护之方法,筑青春之防线
接下来,同学们围绕“如果我是受害者,我会怎么做”展开小组讨论。24级国际金融二班庄涵同学分享道:“第一反应是难过,但我会先保存证据,向平台申诉,情节严重就报警,再告诉我信任的人。”她的发言引发了同学们的共鸣。施老师总结道,遭遇欺凌后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及时求助,是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式;而作为旁观者,一句制止有时比任何事后补救都更有力量。


施老师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解读了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网络诽谤达到一定浏览或转发量即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违法行为,也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她提醒同学们,遭遇欺凌时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向老师、家长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网络暴力频发的现状,施老师引入斯坦福监狱实验:24名大学生被随机分为“狱警”与“囚犯”,在模拟监狱环境中,“狱警”逐渐变得残暴,“囚犯”陷入无助。她由此解读:缺乏规则约束的环境容易激发人性之恶,呼吁同学们面对网络信息保持理性,不轻信、不盲从、不传播。
践行动之担当,筑校园之和美
活动最后,施老师总结道,本次讲座帮助同学们认清了欺凌与网络暴力的危害,掌握了应对与维权的具体方法。她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不做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勇敢做保护者,共同守护安全、文明、温暖的校园环境。

此次普法讲座不仅是一次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与责任的唤醒。未来,学校也将以此次“法治月月谈”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心理疏导、安全演练等系列活动,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让每一位学子都能在清朗和谐的校园里向阳生长、逐梦前行,让青春在法治护航下绽放最耀眼的光芒。
撰稿:校刊部 3052401赵欣月、1142501周芳竹、0452402庄涵
拍摄:校刊部 1142501周芳竹、1142501戴熙芸